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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
深圳市创科园区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科兴科学园三期、清华同方信息港二期创新型产业用房租赁的补充公告

各单位:

经深圳市创科园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科公司”)研究确定,对科兴科学园三期、清华同方信息港二期创新型产业用房租赁的相关公告(2024年5月10日)予以调整。

一、项目情况及房源信息

(一)科兴科学园

科兴科学园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东临科苑北路,南临高新中二道,西临科技中三路,北临高新中一道。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5万㎡,由14栋写字楼集群呈U型半合围而成,以高端写字楼、国际会议中心、商业配套的综合形式,将办公、娱乐、休闲融为一体。目前已吸引4万余名高科技人才,汇聚高科技企业逾400家。

深圳市创科园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科公司”)所属的市级创新型产业用房位于科兴科学园三期,总面积约13.36万㎡,拟全部对外招租,其中科兴科学园三期3座房源情况调整如下:

(二)免租期:2000㎡以下免租期3个月,首次出租且2000㎡(含)以上免租期6个月。免租期间须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二、可申请房型

(一)科兴科学园三期

1.近三个月购买社保人数均为15(含)-30人,可申请500㎡段房型;

2.近三个月购买社保人数均为30(含)-60人,可申请1000㎡段房型或同层不超过2间500㎡段房型;

3.近三个月购买社保人数均为60(含)-80人,可申请同层不超过2500㎡房型;

4.近三个月购买社保人数均为80(含)-160人,且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的,可申请不超过一层;

5.近三个月购买社保人数均为160(含)-240人,且营业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的,可申请不超过两层;

6.近三个月购买社保人数均为240人(含)以上,且营业收入不少于6000万元的,可申请三层及以上。

三、其他

创科公司有权结合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意见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或补充,最终解释权归创科公司所有。

原租赁公告中如有表述与本补充公告不符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次公告有效期至2024年8月9日止。特此公告。

原租赁公告:深圳市创科园区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科兴科学园三期、清华同方信息港二期创新型产业用房租赁的公告(第三期)

 

 

深圳市创科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8日